2010年5月20日 星期四

《愛在日落破曉時—我的巴黎.維也納》讀者回函抽獎活動


想要跟彧馨一樣,來段火車之旅,邂逅浪漫愛戀嗎?

來吧,火車之旅等著你呢!

參加辦法:購書後填妥讀者回函卡寄回華成,即可參加抽獎。購書去→
活動期間:2010年6月1日起至7月15日止(郵戳為憑)。
活動獎項:飛達旅遊「歐洲21國火車通行證,頭等艙、彈性使用2個月內任選15天」1張(市值約台幣3萬元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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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品兌換:
1.華成於2010年7月底前抽出得獎者,並於8月中寄出通行證兌換券。
←購書去
附註:
兌獎期間:即日起起至2010年11月30日止(逾期視同放棄)
兌獎方式: 1. 請於上班時間 (週一至週五9:30~18:00)與飛達旅遊歐洲火車產 品部孫淑美經理02-25050660分機6106洽詢兌獎 事宜。
2. 憑得獎通知兌換火車通行證以上票種

兌換條件:
1. 兌換時須持兌換券,影本無效。
2. 兌換時請附上火車票使用人護照(影本可),及英文姓名。
3. 火車票的兌換請最遲於預訂旅遊出發日前15天提出。
4. 兌換時須指定火車票的啟用日期。
5. 本兌換券不得折換現金或其他產品。
6. 本獎項不得轉讓;若中獎人因故無法使用,則視同放棄。
7.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中獎金額超過NT$20,000元, 須負擔10%機會中獎稅;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(即 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)不論得獎 人所得之金額,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%機 會中獎稅。本兌換券不得折換現金或其他產品。
8. 逾期未兌換或遺失本兌換券,視同放棄,不得補發。

使用條件: 1. 本獎項需為得獎本人兌換,不得轉讓他人使用。
2. 須於啟用日期的兩個月內使用完畢。
3. 火車通行證開票手續費與訂位費由獎項使用者自行負擔。
4. 其他使用範圍及條件同一般歐洲21國火車通行證,詳細產品說明
請見GoByTrain 網頁說明與產品網頁。
5. 兌換後不得更改、退票或轉讓。
6. 因遇特殊原因,飛達公司保有更換贈送票種的權利
兌換細節見兌換券說明。飛達專線:02-25050660#6106孫淑美小姐。

以上文字節錄自飛達領獎須知,正式文字仍以得獎者拿到的兌換 券正本內容為準。本文僅供參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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